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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就业人员数(全国及各地区)

是指一定年龄以上有工作的人和在特定时段内有工作的人。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就业人员定义的具体标准不同。在我国,就业人员是指在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人员。我国政府统计中的就业人员数主要有两个口径,一是全社会就业人员数,一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前者包括后者,并包括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数和乡村就业人员数。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和城镇就业人员的区别。后者包括前者,并包括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2012年后,《中国统计年鉴》不再刊登各地区全社会就业人员数,只刊登各地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虽然各地区政府统计出版物中有全社会就业人员数,但加总后远大于《中国统计年鉴》的全国数,因此,我们依据多方数据和信息进行了整理,得到这套各地区全社会就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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