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城市创新基本状况评价
一、全国创新状况评价
党的十九大对科技创新做出全面部署。以科技创新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是对科技创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推进改革,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领域也取得了新进展。
(一)创新经费投入再创新高
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5676.7亿元,比上年增加1506.9 亿元,增长10.6%,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1%,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达到4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7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822.9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4.9%;应用研究经费1610.5亿元,增长了5.4%;试验发展经费13243.4亿元,增长了11.1%。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2%、10.3%和84.5%。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2144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1.6%;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为10944.7亿元,增长了9.3%,与GDP比值增加了0.01%;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260.2亿元,增长了5.8%;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072.2亿元,增长了7.4%。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7.5%、14.4%和6.8%。
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760.7亿元,比上年增加754.9亿元,增长10.8%,增速较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13%,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269.3亿元,增长了8.5%,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42.1%;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491.4亿元,增长了12.5%,占比为57.9%。
(二)创新活动保持大幅增长
专利战略的实施促进了专利活动规模的持续扩大。专利申请数达到346.5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3.8%;专利授权数达到175.4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1%;专利拥有量达到628.5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4.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133.9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1.5%;发明专利授权数为40.4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2.5%;发明专利拥有量177.2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0.4%。PCT专利申请数达到4.2万件,比上年增长了48.5%。美国专利拥有量为4.1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1.2%。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77.0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4.2%。
商标有效注册量快速增长,达到1114.3万个,比上年增长了21.1%,每十亿GDP的注册商标数比上年提高了15.5件。
国际论文占世界份额不断提高。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为32.42万篇,占世界份额的17.1%,比上年提升了0.8个百分点,连续八年排在世界第2位;EI收录中国论文为22.65万篇,占世界论文总数的33.2%,数量比上年增长了4.2%,所占份额增加了1.16个百分点,仍排在世界第1位;CPCI-S收录中国作者论文8.63万篇,比上年增加了21.2%,占世界的15.3%,仍排在世界第2位。
从全国重大科技成果看,全国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58779项,比上年增长了6.3%。从完成单位的类型看,企业完成23896项,占40.7%,是主要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从应用技术成果的行业看,排在前4位的行业与上年一致,制造业仍保持在第1位,占23.7%;卫生和社会工作排在第2位,占15.8%;农林牧渔业排在第3位,占13.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仍排在第4位,占11.8%。
从技术市场看,全国各省(区、市)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32.0万项,比上年增长了4.3%。合同成交金额11407.0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增长迅速,达到356.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1.2%。
(三)创新条件改善明显
创新人力资源不断增加。企业R&D人员达到270.2万人年,占就业人员比重为2.9%,比上年提高了0.2%。有R&D活动的企业数达到8.7万个,比上年增长了18.1%,占比重由上年的19.2%提高到23.0%。全国大专院校在校学生数2695.8万人,比上年增加了70.5万人。
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达到3.0亿户,比上年增长了14.5%,每万人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由上年的1887.5户提高到2149.5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由136个增加到1303个,增加了1167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达到了859个,比上年增加了126个。
(四)创新影响稳步提升
从影响就业来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1937.2万人,比上年增长了5.2%,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上年的2.4%提高到2.5%。
影响产出不断提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6.3%,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3.0%提高到3.2%。高新区全年收入达到27.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9.0%,亿元GDP国家级高新区总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6.2万元/亿元。
发展质量有所改善。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8.0万元/人,比上年提高了0.5万元/人(2010年价格)。综合能耗产出率为15.9元/千克标准煤,比上年提高了0.8元/千克标准煤。
在全国创新领域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通过创新指标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上年减少了250.4万人,占比重下降了0.4%;
二是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数比上年减少12.5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下降0.02个百分点;
三是高技术产品出口额比上年减少51123.1百万美元,占商品出口额的比重下降0.02个百分点;
四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虽然比上年有所提高,但低于全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
五是万元GDP技术国际收入比上年下降了0.5美元/万元。
根据创新城市评价标准,全国创新水平总指数为36.57%,比上年提高了2.31个百分点。在《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报告》(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2020年目标值测量,2005年创新型国家总指数为50.3%。两相参照,我国创新型国家进程如按“全国小康”的中等发达国家标准衡量,在2005年已经达到一半左右,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但如果按较先进发达国家标准衡量,目前只达到了3成。由此可见,我国距离名副其实的创新型国家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城市创新状况评价
根据创新城市评价标准,参评城市总体创新水平指数为63.17%,比上年提高了5.02个百分点。从一级指标看,创新活动指数是增长最快的指标,达到63.16%,比上年提高了10.48个百分点;其次是创新条件指数,比上年提高了3.18个百分点,达到59.54%;创新影响指数为66.42%,增幅排在第3位,比上年提高了2.80个百分点;创新投资指数为60.47%,比上年提高了1.74个百分点。
根据创新总指数,可将参评城市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北京、深圳、上海和南京,创新总指数高于20城市平均水平(城市创新总指数为63.17%),属于我国(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创新水平最高的4个城市。
第二类为天津、苏州、广州、杭州、西安、厦门和武汉,创新总指数低于20城市平均水平,但高于50%,属于我国创新水平较高的7个城市。
第三类为成都、宁波、济南、青岛、大连、沈阳和长春,创新总指数低于50%,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创新总指数为36.57%)。
第四类为哈尔滨和重庆,创新总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参评城市的中下等水平。
与上年比较,20个城市的创新总指数均高于上年水平,厦门和广州2个城市的增幅高于城市平均增幅(城市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5.02个百分点)。除武汉、北京和宁波以外,其他城市的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全国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2.31个百分点)。
位次上升最快的城市是广州,比上年上升2位;西安比上年下降2位;其他城市的位次没有太大变化。

前 言
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其重要标志为经济由高速度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是遵循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创新驱动永远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面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社会各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并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步伐。这也是区域发展和城市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思路、制定政策、实施改革的基本出发点。
区域发展和城市发展对于国家层面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形成国家科技创新合力十分重要。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规划,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与创新驱动发展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激励机制的形成,使得我国经济获得了持续30多年的高速增长。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城市科技创新的需求更为迫切。走城市创新驱动整体经济发展之路乃是当前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对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城市创新能力,释放城市创新活力,挖掘城市创新潜力,发展壮大城市新动能、增加城市新供给,切实发挥城市科技创新在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挑大梁”作用。
鉴于城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城市创新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能够使我们对国家和区域创新的研究视线更为集中,使我们的研究思路更为清晰,结论更具说服力。以北京立言创新科技咨询中心为主体的中国创新城市评价课题组接受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南京等城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委托,选择了北京等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城市和创新城市建设较为突出的苏州等20个城市为参评城市,参阅有关创新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既有成果,特别是在认真研究和参照了欧盟委员会《欧盟创新记分牌》(《EIS》)的基础上,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现有的创新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并形成了《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
本研究具有以下一些的特点。
其一是较为完整的借鉴了《EIS》的思路、框架、指标和方法。在《EIS2017》修订后,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也将原来的框架和指标按《EIS2017》进行了修订。并依据《EIS2017》中中国的指数值对本研究中中国的指数值进行了一致性较准。这样,参考本研究中各城市的指数值就能够对参评城市大致处于《EIS2017》各经济体排序中的位置进行判断。
其二是运用了许多特有的能够突出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如发明专利拥有量、美国专利拥有量、有效商标注册数、技术国际收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增加值、资本生产率等。这些指标对于国家或区域而言搜集起来并不困难,但对于城市来说就需要较为特殊的调查方式和数据整理方法才能实现。
其三是参考《EIS》和国内一些规划目标和经验数据,研制了一套城市创新评价标准。这套评价标准以国际上最发达的经济体为依据,必然会引发对参评城市更强的激励。通过这套评价标准的应用,还可以避免通常综合评价中运用动态标准使得年度间不宜比较的缺陷,达到年度间、地区间评价值完全可比。这也是本研究优于《EIS》之处。
诚然,依据《EIS》对城市创新进行评价是一种有益的试验,我们衷心希望《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2018》能够起到带动社会各界开展城市创新领域的分析研究工作,实现对城市创新的多角度、全方位解析的作用。能够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技政策和决策,提高执政能力提供重要参考。我们诚恳希望,《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2018》及其研究成果,能够促进各有关部门继续提高对科技事业的重视,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城市迈入创新城市的行列,从而使我们国家迅速成长为创新型强国。我们也衷心希望能够得到更多城市的支持,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作,数据共享,共同提高的局面。
中国创新城市评价课题组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