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组织开展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方案》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该方案的部署,创新能力监测的任务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和科学设计指标,发布客观反映国家、区域和企业等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区域创新能力监测的任务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通过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系统发布全国及各省、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直辖市反映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一方面,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支撑,它能够为后者提供全面系统的统计数据,以保证评价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大范围为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的各类型分析研究提供与科技进步与创新有关的数据支持。
一、创新与区域创新
创新是牵引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引擎。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于1912年出版的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发展理论,创立了创新经济学,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处于经济变革的核心地位。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所指的“创新”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开拓新市场;获取原材料或半制成品新的供应源;实现企业的新组织。在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之后,对创新的理解逐步发展,从狭义的解释趋于广义。“创新”一词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含义,例如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又如国家创新、区域创新、城市创新、产业创新,其实际内涵取决于所测度和分析的特定目标。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是整个国民经济产业协调发展的前提。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可以使我们从数量的角度,了解到我国各地区在创新资源和条件、创新投入水平、企业创新状况、创新产业发展、创新产出水平以及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作用等各个方面的表现,为总体上把握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数据参考。
二、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和原则
正确理解创新概念和准确把握区域创新的基本特征是进行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环节。区域创新能力监测体系建立过程中对涉及创新型国家、区域创新和创新城市评价有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特别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创新计分牌》,欧盟的《欧盟创新计分牌》(包括《全球创新计分牌》),国内较为知名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国家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报告》。借鉴这些报告,在对区域创新能力基本特征进行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拟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创新绩效等方面对区域创新能力进行监测。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为:

为了科学、客观地对我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和综合评价提供数据支撑,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尽可能包含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既有反映总量规模的指标,也有反映增长速度的指标,还有反映一般水平、强度、构成和比例关系的指标;既有反映创新环境、创新资源的指标,也有反映企业创新、创新产出的指标,还有反映创新绩效的指标。
(2)规范。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力求符合统计规范。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为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采用以国家或部门统计标准计算的统计指标。特别是针对现实中统计指标名称千差万别的现象,经与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提供了一套规范的统计指标名称以供研究者借鉴。
(3)公开。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来源于政府统计公开出版物,以便于社会各界进行核实和索引。
前 言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根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部署要求,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基于政府统计调查,系统发布能够客观反映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打造来源可靠、分析科学、使用便捷的数据平台,为区域创新政策制度、创新能力评价等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0》(简称《区域监测报告》)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七版,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业和创新绩效等5个方面对区域创新能力进行监测。
随着全国及各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创新理念不断变化,政府统计制度日益完善,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更加丰富。《区域监测报告》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也应相应地不断调整和充实,本版报告在原有监测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和完善,指标数量上由上年的146个增加至210个。其中:增加了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R&D人员指标按活动类型、按资金来源的分类;细化了反映高等学校和研究与开发机构有关R&D经费、R&D人员投入和专利产出的指标;增加了与服务业创新活动有关的指标,如客运量、货运量、邮电业务总量等;增加了与就业和创业相关的指标,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完善了反映双创活动和创新中介活动的相关指标,如众创空间数、众创空间服务人员等;完善了反映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动的指标,如高新技术企业R&D经费和R&D人员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企业净利润、高新技术企业出口总额等指标;补充了部分与环境保护和改善相关的指标,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
按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系列报告惯例,报告标题中的“2020”指报告发布年份,监测数据为2018年数据,这是截至此报告发布时所能获取的最新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年鉴2019》未出版,本报告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额”“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额”等指标仍为2016年数据。部分环境指标由于《中国统计年鉴2019》中未更新,仍为2017年数据。
本版报告框架与历年保持一致,第一部分为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第二部分为全国创新能力监测指标;第三部分为全国各子系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第四部他为各地区创新能力监测指标;第五部分为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解释和数据来源。
在报告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来自各方面领导、专家的关心和帮助,在此,忠心感谢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统计与分析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科技统计信息中心有关专家为监测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提供的大力支持!
编写组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