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近年来,尽管一些国家政府在应对新冠肺炎方面出现了一些负面情况,但国际知识产权环境依然保持着增长态势。
● 在2021年的报告中,53个经济体中有32个经济体的得分出现了积极改善。
● 自2014年第二版报告发布以来,以经济体为基准的综合得分提高了6.24%。
● 自2012年该指数首次发布以来,在金砖国家中,中国和印度已经改善了知识产权驱动的创新创造框架。在此期间,中国的得分提高了18.44%,印度的得分提高了13.44%。尽管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中国和印度的知识产权持有者仍然面临着重大挑战。
贸易协定继续实质性地改善了知识产权框架。
● 在2021版中,由于2020年1月中美贸易和经济协定的立法改进,中国的得分总体增幅最大,为3.9%。这些改进如果得到有效实施,应该会改善中国国内的知识产权环境。然而持续存在的市场准入壁垒、不平衡的执法、要求强制技术转让的措施以及法律规制的严重缺陷,继续使中国的商业环境对权利持有人充满挑战。
● 《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议》的实施使得墨西哥的总体得分增幅达到了3.87%,位居第二,主要由于修订了相关法律以改善对版权和商标保护,以及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商业化。然而,由于在最终协议中删除了关键的保护措施,墨西哥在生命科学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丧失了更多实质性的利益。
知识产权使得开发抗击新冠病毒的治疗方案的渠道成为可能。
●虽然目前的新冠病毒疫苗使用了新的技术,但是这些技术实际上是数十年科学研究的成果,知识产权使得它可以在疫情期间被成功的应用。
●在超过1600多例的新冠病毒临床实验中,近三分之二的试验对象是注册了不同适应症的现有药物,揭示了知识产权促进后续创新的方式。
●由于空前规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冠病毒的疫苗和疗法得以很快地发展。当政府部门将关注点转到疫苗的分配上时,知识产权对于促进许可证发放和技术转让,同时加快疫苗和疗法的制造和交付至关重要。
前 言
创新者和创造者们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思考着接下来要面对的挑战。他们用无数种不同的方式传递着自己的激情和才华——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得更健康、更有成效、更令人满足。
去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事实上将创新的每一条途径都浓缩为了同一条——战胜疫情。创新者们并没有因此惊慌失措,而是将一切资源都投入到全球应急行动中。
创新的科学团队开发了有效的诊断测试、治疗方法和疫苗,这些是医生和护士为病人及其家属服务所需的所有工具。无线技术团队快速实现了5G的铺设,让我们在掌握如何居家办公、学习的同时保持彼此的联络和防护。当我们适应了这种新的日常时,娱乐、出版和艺术界不断推出新的内容来丰富我们的生活。
所有这些都很不容易,所有这些又都很重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人类的影响确实是不可估量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是无形的。通过我们的全球知识产权(IP)体系,我们重视创新者对社会的贡献,并确保他们的投入值得承担相应的风险。
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描述了全球知识产权体系的这一功能,并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系统创新的机会。本报告认为,有了健全的全球知识产权体系,我们就可以充分利用创新来抑制新冠肺炎,并使我们的世界恢复健康。
如果我们能让创新者和创造者们不断地实现目标,那么通过创造力实现复苏是我们力所能及的。
目 录
摘要(1)
主要结论(2)
按类别分类结果(3)
拥有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体(13)
第九版概述(14)
覆盖的经济体(14)
区域排名(16)
2020全球知识产权环境(19)
更广泛的背景:新冠肺炎大流行(19)
创新的飞速发展:新冠病毒与生物制药工业(19)
相互作用:知识产权与创新(20)
从搭便车问题到创新、研发,以及创造新产品和技术的现实世界:知识产权如何促进创新?(21)
为下一场大流行打下基础:衡量知识产权对创新和经济活动的影响(22)
突出研究型生物制药行业的传统挑战:新冠肺炎、强制许可和知识产权限制(30)
是否保留SPC?欧盟机构继续破坏生物制药知识产权激励(33)
总得分和各类别得分(36)
上升还是停滞?九个版本全球知识产权环境指数(38)
依旧是一股向好的力量吗?国际贸易协定和国际知识产权环境(39)
聚焦金砖国家(39)
类别1:专利、相关权利和限制(42)
类别2:版权、相关权利和限制(47)
类别3:商标、相关权利和限制(51)
类别4:外观设计、相关权利和限制(53)
类别5:商业秘密(55)
类别6:知识产权资产商业化(58)
类别7:执法(61)
类别8:系统效率(64)
类别9:国际条约的加入和批准(68)
经济体概述(70)
基本介绍(70)
中 国(71)
韩 国(78)
日 本(82)
美 国(87)
德 国(94)
英 国(101)
指标体系
指标 | 指标 |
类别1:专利、相关权利和限制 | 类别6:知识产权资产商业化 |
1.专利保护期限 | 26.市场准入障碍 |
2.专利授权要求 | 27.技术转让障碍 |
3.计算机实施发明专利授权要求 | 28.许可交易的登记和披露要求 |
4.植物品种保护及保护期限 | 29.政府对许可条款的直接干预 |
5.药物专利执法与解决机制 | 30.作为经济资产的知识产权 |
6.专利强制许可的立法标准和应用 | 31.为创造知识产权资产提供税收优惠 |
7.药品专利保护期限的恢复 | 类别7:执法 |
8.专利审查高速路成员 | 32.实体产品造假比例 |
9.专利异议 | 33.从事软件盗版行为的比例 |
类别2:版权、相关权利和限制 | 34.民事程序救济 |
10.版权保护期限 | 35.评价侵权损失的机制 |
11.版权专有使用权 | 36.处以最低罚款或监禁的刑事标准 |
12.禁令救济 | 37.有效的边境执法措施 |
13.打击网络盗版合作行动 | 38.海关处理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透明度 |
14.限制及例外情况 | 类别8:系统效率 |
15.数字版权管理 | 39.知识产权执法的合作 |
16.政府使用正版软件 | 40.知识产权政策制定中与利益相关者的协商 |
类别3:商标、相关权利和限制 | 41.教育宣传和意识提升 |
17.商标保护期限 | 42.对中小企业创作和使用知识产权的激励政策 |
18.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 43.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
19.商标专有使用权 | 类别9:国际条约的加入和批准 |
20.打击网络假冒商品销售的措施 | 4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 |
类别4:外观设计、相关权利和限制 | 45.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
21.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期限 | 46.专利法条约和专利合作条约 |
22.工业品外观设计专有使用权 | 47.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成员 |
类别5:商业秘密 | 48.网络犯罪公约成员 |
23.商业秘密的民事司法保护 | 49.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 |
24.商业秘密的刑事司法保护 | 50.至少有一项后TRIPs时代的自由贸易协定 |
25.管制数据保护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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