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组织开展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建立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工作方案》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该方案的部署,创新能力监测的任务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和科学设计指标,发布客观反映国家、区域和企业等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区域创新能力监测的任务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通过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系统发布全国及各省、自治区(不包括港、澳、台)、直辖市反映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一方面,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支撑,它能够为后者提供全面系统的统计数据,以保证评价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大范围为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的各类型分析研究提供与科技进步与创新有关的数据支持。
一、创新与区域创新
创新是牵引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引擎。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于1912年出版的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发展理论,创立了创新经济学,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处于经济变革的核心地位。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所指的“创新”包括: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开拓新市场;获取原材料或半制成品新的供应源;实现企业的新组织。在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之后,对创新的理解逐步发展,从狭义的解释趋于广义。“创新”一词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含义,例如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又如国家创新、区域创新、城市创新、产业创新,其实际内涵取决于所测度和分析的特定目标。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是整个国民经济产业协调发展的前提。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可以使我们从数量的角度,了解到我国各地区在创新资源和条件、创新投入水平、企业创新状况、创新产业发展、创新产出水平以及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作用等各个方面的表现,为总体上把握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数据参考。
二、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和原则
正确理解创新概念和准确把握区域创新的基本特征是进行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环节。区域创新能力监测体系建立过程中对涉及创新型国家、区域创新和创新城市评价有关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特别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OECD科学技术和工业创新计分牌》,欧盟的《欧盟创新计分牌》(包括《全球创新计分牌》),国内较为知名的《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国家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报告》。借鉴这些报告,在对区域创新能力基本特征进行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拟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创新绩效等方面对区域创新能力进行监测。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尽可能包含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既有反映总量规模的指标,也有反映增长速度的指标,还有反映一般水平、强度、构成和比例关系的指标;既有反映创新环境、创新资源的指标,也有反映企业创新、创新产出的指标,还有反映创新绩效的指标。
(2)规范。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力求符合统计规范。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为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采用以国家或部门统计标准计算的统计指标。特别是针对现实中统计指标名称千差万别的现象,经与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提供了一套规范的统计指标名称以供研究者借鉴。
(3)公开。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来源于政府统计公开出版物,以便于社会各界进行核实和索引。
前 言
区域创新对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形成国家科技创新合力十分重要。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规划,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对区域创新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十四五”开局起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加强区域创新活动监测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支撑科技创新管理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建设的总体部署,自2014年起,科技部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区域创新能力监测研究工作,并按年度发布《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2》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以来的第9辑。报告基于政府统计调查,系统发布能够客观反映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打造来源可靠、分析科学、使用便捷的数据平台,为区域创新政策制定、创新工作开展和创新能力评价等提供数据支撑。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2》仍然沿用以往的规范,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和创新绩效等5个维度设置指标体系,共计213个监测指标,以全面反映各地区科技创新活动特征。相较于上期报告,因为政府统计数据发布发生变化,部分指标有所调整: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增固定资产占比重调整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固定资产占比重;二是反映研究机构的创新数据有所缺失。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2》包括5个部分的内容:一是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二是全国创新能力监测指标年度间的比较;三是各地区创新能力监测指标按5个子系统的数据发布;四是创新能力监测数据按地区发布;五是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的简要说明,以方便研究者使用。
为与其他创新调查制度系列报告保持一致,报告标题中的“2022”是指报告发布年份,报告中监测数据为2020年数据,这是截至此报告发布时所能获取的最新数据。
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2》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来自各方领导和专家的支持。在此,衷心感谢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技术预测与统计分析研究所、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有关专家为监测数据的收集和整合提供的有力支持!
编写组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