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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EIS2021》看中国创新能力提升
自欧盟理事会在本世纪初推出《欧洲创新记分牌》(EIS,European Innovation Scoreboard)以来,这一研究成果就成为其他经济体研究机构进行创新评价的重要参考文献。特别是国内发表的各种创新研究,几乎都以《EIS》作为参考或模拟对象。
2021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EIS2021》。报告认为,全球爆发的新冠病毒疫情,为整个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创新和研发对于遏制卫生危机及其社会经济后果至关重要,也是欧盟实现可持续、数字化和有韧性复苏的政策的核心。欧盟正在为建设更具包容性、更具抗风险能力以及准备更为充分的经济和社会做出贡献。
一、《EIS2021》的修订
《EIS2021》对测量框架和指标体系进行了较大的修订,以帮助成员国更好地评估创新绩效,用数据来捕捉创业精神,以提高其决策的支持作用。与《EIS2020》的评价体系相比较,本版报告新增了3个全新的维度,分别是创新条件模块下的“数字化”维度、创新投资模块下的“信息技术应用”维度以及创新影响模块下的“环境可持续”维度。同时,删去了原指标体系中创新条件模块下的“有利创新的环境”维度(有关修订的详细讨论参见后续论文)。
主要分组和维度变化如下表1所示。
二、欧盟成员国创新绩效水平均有所提高
基于相关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为了确保与之前报告的评价周期一致,《EIS2021》选择了2014年作为基期。下图为欧盟各国相对于2014年欧盟水平的得分。灰色柱体为该国2014年水平,黑色横线为该国2020年水平。虽然评价体系经过修订,但总体可比。根据综合指标的平均分数,即综合创新指数,成员国可分为四个不同的绩效组①(图 1):
瑞典、芬兰、丹麦和比利时是创新领导者,其创新得分远高于欧盟平均水平。
荷兰、德国、卢森堡、奥地利、爱沙尼亚、法国、爱尔兰为强大创新者,其创新得分高于或接近欧盟平均水平。
意大利、塞浦路斯、马耳他、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立陶宛、葡萄牙、希腊的创新绩效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属于中等创新者。
克罗地亚、匈牙利、斯洛伐克、波兰、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表现一般,远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属于一般创新者。
与2014年相比,欧盟的创新绩效提升了12.5个百分点。从27个欧盟国家的表现来看,所有成员国的绩效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是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和立陶宛,创新绩效均提升了30%以上;其次是意大利、希腊、克罗地亚、芬兰和比利时,创新绩效提升了20%以上;法国、爱尔兰、拉脱维亚、卢森堡、荷兰、葡萄牙和斯洛伐克的表现较差。此外,不同欧盟成员国的创新绩效水平表现出了明显的地理集中性,大部分创新领导者和强大创新者集中在北欧和西欧,而大部分中等创新者和一般创新者集中在东欧和南欧。
三、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逐步缩小
依照惯例,《EIS2021》还对主要的非欧盟国家的创新水平进行了评价,这些非欧盟国家包括两类,一类是欧洲国家,如英国、瑞士、挪威等;另一类是欧洲之外的主要竞争者,如美国、中国、日本等。
2021年,中国的创新绩效得分为84分,属于中等创新者,在27个欧盟经济体中,中国的得分处于中间位置,高于克罗地亚(78),低于希腊(88);在10个欧洲之外的主要竞争者中,中国排在第6位,位列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日本之后;在金砖国家中,中国排在首位。
中国的创新绩效在欧盟的主要竞争者中增长最快,2014-2021年增幅达到了27.9%,是欧盟(12.5%)的两倍多;其次是韩国,达到了26.7%;日本(19.0%)和美国(16.0%)的增长率也高于欧盟;在强大创新者中,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表现低于欧盟平均水平;所有一般创新者的创新绩效增长均低于欧盟平均水平,其中南非和印度的创新绩效相比2014年有所下降(图2)。
与2014年相比,中国在9个指标上有提升,其中“每10亿GDP的商标申请数量”指标提升的幅度最大,提升了444.5个百分点,在所有参评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PM2.5排放量”指标的提升幅度最小,仅有1.8个百分点(见表2)。
中国的创新绩效得分与韩国(136)、美国(120)和日本(114)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与美国的差距从2014年的48分缩小至2020年的36分,与日本的差距从2014年的39分缩小至2021年的30分,与韩国的差距变化不大,从2014年到2021年缩小了2分。
从各单项指标看,中国在商标申请数量、设计申请数量、中高技术产品出口等领域具有优势,超过或者接近美、日、韩三国,其中在商标申请数量上表现最为突出,超过了所有参评的发达国家。
中国在“25岁至34岁人口中完成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比重”、“每百万人口国际合作出版物数量”、“工业企业PM2.5排放量”等指标上的表现不佳(见表3)。其中,“每百万人口国际合作科学出版物数量”指标的表现最差,不仅与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在金砖国家中也仅高于印度。
四、对我国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启示
尽管从《欧盟创新记分牌2021》的结果来看,我国创新能力相较2014年提升明显,但报告中也反映出了我国在科研质量、政府资金支持、创新合作,以及中高技术产品出口等方面同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在新发展格局下,大力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充分发挥产学研协同创新,对我国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1.大力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推动国际交流合作
中国在“人力资源”和“有吸引力的研究体系”两个维度上的指标普遍同发达国家差距较大,这突出反映了我国在教育和科研体系上面临的严峻形势。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对于创新型国家建设有着巨大推动作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水平的不断提升,在教学环境、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有了巨大飞跃,但依然面临高校分布不均衡、资源投入不均衡、人才素质不均衡等问题,在科研领域这种不均衡更加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要加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出在新发展阶段,首先应大力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提高科研人员综合素质,使人才培养与未来市场需求相匹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其次,应努力推动国际科研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学术影响力,在教育、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等领域实现广泛的国际交流。
2.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
从《EIS2021》中可以看出,我国虽然在中高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这种优势并不稳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尽管我国高技术产业出口额从2013年起便超越美国,成为世界高技术产业第一出口大国,但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出口多以加工贸易为主,在核心技术领域仍难以建立优势。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亟需提升高技术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增加值,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同时,要集中实现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率先产生一批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并加快转化,从而提升我国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地位,引领世界科技发展的潮流。
3.提高政府对企业的补助力度,加快促进研发支出提升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当前,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研发经费投入规模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但企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仍与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政府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持和税收补助也较少。在新发展阶段,应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强化引导扶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同时,要加强政府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利用税收抵免、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进行研发活动。
① 创新领导者为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125%以上;强大创新者为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100%~125%;中等创新者为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70%~100%;低于欧盟 平均水平70%的为一般创新者。
② 部分指标中国无相关数据,故未在表中列入,表3同。
(资料来源: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