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部署,创新能力监测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科学设计监测指标体系,发布客观反映国家、区域和企业等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区域创新能力监测的任务是基于政府统计调查,通过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系统发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反映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一方面,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是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支撑,能够为后者提供全面、系统的统计数据,以保证评价活动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可以更大范围地为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的各类分析研究提供与科技进步和创新有关的数据支持。
(一)创新与区域创新
创新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牵引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重要的引擎。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于1912年出版的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以创新为核心的经济发展理论,创立了创新经济学。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处于经济变革的核心地位。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所指的“创新”包括引进新产品和引用新技术、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开拓新市场、获取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新供应源及实现企业的新组织。在熊彼特提出创新的概念之后,对创新的理解逐步发展,从狭义趋于广义。“创新”一词在不同情况下有着不同的含义,如产品创新、工艺创新、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又如国家创新、区域创新、城市创新和产业创新,其实际内涵取决于所测度和分析的特定目标。
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质量提高是整个国民经济产业协调发展的前提。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可以帮助我们从数量的角度了解中国各地区在创新资源和条件、创新投入水平、企业创新状况、创新产业发展、创新产出水平及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作用等各个方面的表现,为总体把握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提供数据参考。
(二)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和原则
正确理解创新的概念和准确把握创新的基本特征是进行创新能力监测的重要环节。在区域创新能力监测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对涉及创新型国家、区域创新和创新城市评价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特别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OECD科学技术和产业记分牌》、欧盟的《欧洲创新记分牌》,以及国内较为知名的《国家创新指数报告》《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等。本报告在对区域创新能力基本特征进行系统归纳的基础上,拟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创新绩效等方面对区域创新能力进行监测。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基本框架
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尽可能地包含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反映创新能力的指标。既有反映总量规模的指标,也有反映增长速度的指标,还有反映一般水平、强度、构成和比例关系的指标;既有反映创新环境、创新资源的指标,也有反映企业创新、创新产出的指标,还有反映创新绩效的指标。
(2)规范。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力求符合统计规范。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为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采用国家或部门统计标准的统计指标。经与各方面专家反复论证,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指标名称。
(3)公开。生成监测指标的基础数据均来源于政府统计公开出版物,以便于社会各界进行核实和索引。
前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党中央对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部署,为新时代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增强创新这第一动力。
区域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是深入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撑,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在我国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进程中,区域创新成效显著,已形成以各具特色的创新模式为基础、以不断涌现的创新高地为引擎、以跨区域科技合作为纽带的区域创新格局。
依据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总体部署,自2014年起,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了区域创新能力监测研究工作,并按年度发布《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该报告基于政府统计调查,系统发布能够客观反映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创新活动特征的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构建来源可靠、分析科学、使用便捷的数据平台,为区域创新政策制定、创新工作开展和创新能力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3》是该系列报告的第10辑。报告从创新环境、创新资源、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和创新绩效等5个维度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共计214个监测指标。相较于上期报告,基于政府统计调查制度的变化,部分指标有所调整:一是反映邮政、电信业务量的指标调整为企业电子商务方面的指标;二是新增加了“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三是补齐了上年缺失的研究机构的创新数据。
《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3》包括5个部分内容:一是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二是全国创新能力监测指标年度间的比较;三是各地区创新能力监测指标按5个子系统的数据发布;四是创新能力监测数据按地区发布;五是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指标的简要说明,以方便研究者使用。
为与其他创新调查制度系列报告保持一致,报告标题中的“2023”是指报告发布年份,报告中全国监测数据涵盖了2017—2021年的数据,区域监测数据为2021年的数据,这是截至此报告发布时所能获取的最新数据。
在《中国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23》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来自各方领导和专家的支持。在此,衷心感谢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技术预测与统计分析研究所、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有关专家为监测数据的收集和整合提供的有力支持!
编写组
2023年6月